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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法中的表见代理是什么意思_表见代理是什么意思

2023-06-27 06:54:12来源:互联网


(资料图片)

1、《合同法》第49条所规定的“行为人没有代理权、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,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,该代理行为有效。

2、”这种行为就是表见代理。

3、构成要件如下: (1)无权代理人并没有获得授权; (2)相对人主观上须为善意、无过失; (3)无权代理人与相对人所订立的合同,本身并不具有无效和应被撤销的内容。

4、 所谓“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”,一般来说有两种常见的情况:一是曾经被授权,但是授权被撤销或终止后没有及时通知相对人;二是曾经是某单位的雇员,经常代表该单位办理指定业务,该雇员辞职或被辞退,单位没有及时通知相对人。

5、这些情况下,相对人都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。

6、 构成表见代理的,在相对人和被代理人之间发生与有权代理一样的法律效果,即相对人和被代理人之间的合同有效。

7、如果被代理人受到损失的,可以要求表见代理人予以赔偿。

本文分享完毕,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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